關鍵詞:審執分離 理論基礎 路徑選擇 執行權
摘要:審執分離體制的構建,要從民事執行的本質出發,以權利救濟理論為基礎,圍繞提高執行效率和規制執行行為設計具體的制度,目的是要在確保權利人實現權利的同時平衡保護義務人的基本人權。如果我們以此作為審執分離改革的基本要求,那么,由法院授權實施型的審執分離體制是比較合理的選擇。
民事程序法研究雜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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