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蘇格拉底審判 雅典法律思維 修辭術 法律程序
摘要:蘇格拉底的死不是雅典人基于政治原因的結果,而是雅典人法律思維的必然結果。雖然雅典人極為敬重他們的法律,也為他們的法律自豪,但雅典的法律形式主要是程序法,實體法由于內容極為簡略而其強制力弱化,這讓雅典民眾法庭陪審員的自由裁量權大大增加。由于在制度上沒有設置對這種權力的限制,導致了權力的濫用。這讓柏拉圖為之反思并由此開始了對雅典法律程序的改造。他否棄了雅典無論何人皆有可能當選為法官的可能性,也設置了一系列程序來限制權力的濫用,但他沒有丟棄雅典原先法律對民眾的尊重。
南京大學法律評論雜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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