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及衍生品法律評論雜志是由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主管,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主辦的一本部級期刊。
期貨及衍生品法律評論雜志創刊于2018,發行周期為年刊,雜志類別為政法類。
Magazine introduction
《期貨及衍生品法律評論》創刊以來,本刊堅持“傳播新理念,交流新經驗,于2018年創辦,面向全國發行的政法類學術期刊。《期貨及衍生品法律評論》雜志以其豐富的內容,融學術性與技術性為一體的特點,獲得了廣大學者的喜愛。
該雜志是由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主辦的部級政法類學術期刊,以年刊形式發行。作為國內首本專注于期貨及衍生品法律問題的公開出版物,該雜志旨在構建我國期貨及衍生品法治建設觀點交流平臺,推進相關法律研究,為我國期貨法立法提供理論支持。
雜志內容豐富,涵蓋期貨市場的廣泛議題,如合約設計、交易規則、風險管理、監管政策、跨境交易、爭議解決等,同時關注新興市場發展趨勢及其對現有法律法規體系的影響。其設有監管研究、前沿探討、制度分析、域外法制等欄目,確保內容的前沿性和權威性。此外,雜志注重案例分析,通過剖析典型法律案例,揭示法律風險點,提出應對策略,增強讀者的法律風險防控能力。
該雜志的讀者群體廣泛,包括法律專業人士、金融從業者、學者以及研究生等。對于法律專業人士,它是獲取行業最新法律動態和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對于金融從業者,雜志中的案例分析和實務經驗分享,有助于他們更好地理解和應對市場中的法律挑戰。
《期貨及衍生品法律評論》在推進期貨及衍生品法治建設的同時,也促進了相關領域內知識的傳播與交流。隨著中國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以及全球范圍內對風險管理和金融創新的關注增加,該雜志在推動我國期貨法立法進程、提高市場監管效率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欄目設置: 前沿探討 監管研究 制度分析 域外法制
Magazine introduction
{1}本刊實行雙向匿名審稿制度。來稿若在一個月內未見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2}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新性,不要忽視國內同行的工作。
{3}文章標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題,字數控制在20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外文縮略語。
{4}參考文獻:僅限于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期公開出版發行的主要文獻。本刊的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執行GB/T 7714-2015《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5}注釋是作者對標題或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置在當頁頁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指示序號相一致,一律用①、②……標注。
{6}來稿如為各種基金項目資助文章,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正式規定的名稱填寫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7}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減,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
{8}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具體到縣級),職稱職務,學位,研究方向(此項可省略)。
{9}摘要是對文章內容的簡短、客觀而精煉的表達,無需補充解釋或評論(不出現“本文”“該文章”“簡述”“提出”“指出”“介紹”“討論”“概括”“進行探討、研究”等字眼)。
{10}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
Magazine introduction
我們不是雜志社。本站主要從事雜志訂閱與期刊推薦服務,不是任何雜志官網。直投稿件請聯系雜志社,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7號,郵編:100073。
本站無論任務服務,事先跟客戶都進行詳細溝通確認,如果沒有按期完成,由本站退還客戶支付的費用。但客戶單方面中止訂單,是不能退款的。
正常情況能滿足大部分的用戶,建議你提前一點時間,如果客戶特別需要加急,需要我們和雜志社溝通安排,如果確認可以會收取一定加急費用。
當然,我們會通過短信或電話主動溝通,匯報進展情況。您也可以撥打您的客服老師電話和我司設立的投訴電話。
雖然每天面對客戶的需求千差萬別,但我們只能保障盡我們的努力滿足您的要求,為您提供幫助,如果您的某個要求沒得到滿足,我們首先說聲抱歉,也請您不要失望,有問題還請繼續提問,我們竭誠為您服務
隨著現在各種網站層出不窮的誕生,騙子也越來越多,我們實體公司注冊,實體辦公,網站國家工信部備案,信息公開,可以查詢,從創辦初衷我們就是專注高質量的服務,客戶優先,注重質量。我們的具有保密性,我們對合作過程中的客戶信息安全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
Magazine introduction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7號,郵編: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