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設區的市 歷史文化保護 城鄉建設與管理 地方性法規 環境保護
摘要:一、問題的提出2015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新修改的《立法法》,此次《立法法》修改的一個重要亮點是賦予設區的市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享有地方立法權。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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