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環境保護 行政執法 刑事司法 銜接 河南省
摘要:調查顯示,目前河南省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中,不僅建立起聯席會議制度、重大環境污染案件掛牌督辦制度、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環境違法信息抄報制度等相應的銜接制度,而且已從案件辦理、聯手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等方面開展“兩法銜接”的具體工作。但河南省環境保護“兩法銜接”程序、銜接制度、監督工作、工作隊伍建設仍然存在不足。在借鑒國內其他省環境保護“兩法銜接”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河南省的實際情況,有必要從銜接程序、銜接制度、監督工作、“兩法銜接”工作隊伍建設等方面進一步采取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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