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詩歌月刊雜志要求:
{1}作者姓名在題名下按序排列,排序應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稿件受理后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以及所有作者親筆簽名表明對署名改動無異議的書面證明。
{2}編輯部實行稿件三審制,周期三個月。三個月后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稿件即可自行處理。請自留底稿,因人力與經費有限,來稿一律不退。
{3}具體、確切概括文章要旨。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論文標題需同時翻譯成相應的英文題名。
{4}作者應在文中相應內容處標注閱讀過的文獻資料。參考文獻的引用,應為作者親自閱讀過的文獻。參考文獻的標注采用順序編碼制,按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依次編號,將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如[1],[1-2],[3-6]。
{5}關鍵詞應標注能反映論文特征內容、通用性較強的、符合主題詞表的術語為關鍵詞,一般3~8個。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