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天津市人民政府 軍事設施保護法 飛行安全 軍用機場 通告
摘要:為確保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國慶閱兵飛行活動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國務院令第298號)、《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印發〈軍用機場凈空規定〉的通知》(國發〔2001〕29號)等相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自2019年9月17日0時至10月1日24時,在武清區、北辰區、寶坻區、靜海區和薊州區等5個行政區域設置凈空限制區,禁止放飛任何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和其他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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