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生態文明 環境監管 監管執法 公眾參與 第三方評估
摘要: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改革開放以來努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創新發展。新形勢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充分發揮環境監管執法的保障作用。近年來,山東省不斷完善環境監管執法的配套制度和體制機制,創新監管執法的方式方法,有關做法對地方政府具有借鑒意義。目前,地方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存在環境保護地方法規不完善、環境監管執法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可以采取深化環境監管執法改革,加快推動地方立法進程,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執法,推行“互聯網+環境監管執法”,完善企業與公眾參與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改進考核評估工作機制等措施加快推動環境監管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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