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沖之鳥礁 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 外大陸架
摘要:日本主張超越200海里的大陸架外部界限的第302號內閣政令在2014年生效,涉及沖之鳥礁以北海域。沖之鳥礁不能維持人類居住及本身的經濟生活,在法律上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日本在2009年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提出外大陸架劃界案,使用沖之鳥礁作為法律及事實依據之一。委員會在2012年對日本劃界案做出的建議(以下簡稱《2012年建議》)中,不接受次級委員會(sub-commision)對沖之鳥礁產生的外大陸架的建議,表示委員會不認同沖之鳥礁是日本主張的“具備完全權利的島嶼”。就沖之鳥礁以北的海域而言,日本第302號內閣政令的主張大于《2012年建議》。本文討論日本第302號內閣政令公布的海域超越《2012年建議》的事實,以及該政令不把《2012年建議》當成依據是否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8)條的問題。
太平洋學報雜志要求:
{1}提供中文內容提要,提要篇幅為200 — 300 字。力求充分說明文章的核心、論證方法及研究價值,語言準確精煉。
{2}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3}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4}如論文系某科研基金資助項日,須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
{5}所有論文都應提供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職稱、學歷(位)及所從事的研究工作及聯系電話、E-mail等。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