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自首 坦白 認罪認罰案件從寬規則 實體法評價范式 程序性從寬
摘要:從《試點辦法》第22條中解讀出的坦白情節在認罪認罰案件中不可以獲得減輕從寬的內容,體現了實體法評價范式對認罪認罰案件從寬規則構建的約束.認罪認罰案件的程序性情節體現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本身的價值基礎,并與其模式基礎相契合,應當成為獨立的從寬量刑情節.構建認罪認罰案件的從寬量刑規則,應當在刑事一體化思維指導下,結合實體與程序兩個方面進行.為了體現實體公正與程序價值的相互協調,應當把“罪責刑相統一”原則具體化為比例制的最終從寬幅度限制,而非使用具體的實體法評價規則去限制認罪認罰從寬案件的最終從寬幅度,或者使用實體法評價范式直接評價程序性從寬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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