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混合所有制改革 契約 交易成本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公有制經濟
摘要:改革開放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黨的文件中已有20多年的醞釀和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各級政府積極采取行動推動這個改革。然而,在企業層面,交易屬性和交易成本決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難以大規模快速推進;在國家層面,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私有化,而是要在多種所有制經濟“共贏同進”中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做強做優做大公有制經濟。新時代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應當是漸進式的、穩健的,而不是運動式的,更不是激進的私有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模式應是多樣化的,要積極探索真正體現初心的、適宜的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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