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服務 使用價值 實物租賃 服務商品 國民收入
摘要:本文從“服務是什么”、“服務提供的資本主義形態”、“圍繞服務提供的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三個方面出發,探討馬克思的服務論和服務勞動論是否適用于當代服務業分析。首先,馬克思把服務看作使用價值的有用作用,看作消費過程而非直接生產過程的范疇,因此把“服務”視作商品、“精神勞動”產品的觀點與庸俗經濟學并無二致。學界應區分“服務”和“提供服務的勞動”的概念。其次,從資本主義制度下消費者“購買服務”時的經濟關系來看,資本主義下提供服務的形式是將消費資料和服務工人勞動力的短期使用權以實物形式租賃給消費者。在提供服務前,消費者就已經支付包含服務資本利潤在內的租賃費用。在這個過程中,處于資本-雇傭勞動關系下的消費者將受到“二次剝削”。最后,本文將服務提供部門視作非生產部門,將其附加在再生產公式中,通過模擬社會再生產以及貨幣的預付和回流過程,揭示購買“服務”行為背后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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