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區域性試驗 試驗中心 林業科技 廣東省 農業
摘要: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依靠科技進步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決定》和省政府《印發廣東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有關規定,為加強我省林業科技區域性試驗、表證和示范,增強林業現代化的科技支撐力度,廣東省林業局于2002年11月,確認韶關、梅州、湛江、東莞、汕頭等10個區域性林業試驗中心,其各市的林科所為區域性試驗中心的技術依托單位。本文通過對上述區域性林業試驗中心的調查研究,總結其發展情況以及對當地及在全省林業建設中的地位與作用,為政府對區域性試驗中心的認定和篩選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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