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歷史語境 國家用樂機構 儀式用樂 非儀式用樂 禮俗兼具
摘要:回歸歷史語境,把握周公制禮作樂與禮樂俗樂類分,禮樂為儀式用樂,俗樂為非儀式用樂,如此形成中國音樂文化兩條主導脈絡,以表達國人情感的用樂訴求。周代國家用樂機構由春官統轄,側重禮樂,禮俗兼具,諸侯國以"有司"承載。秦漢時期太常掌禮,樂府掌樂,其樂同樣禮俗兼具。從樂的視角把握,樂府是樂之府,樂府之"樂"涵蓋了"詩",我們可側重詩的研討,但研究樂府應充分考慮樂的整體存在。哪些屬于儀式為用,哪些屬于非儀式為用;樂涵蓋了哪些體裁、題材和技藝形式,以辨析國家用樂理念和機構樂人承載之變遷的深層內涵。在這種意義上《樂府詩集》是儀式用樂和非儀式用樂之樂語的集合體。
樂府學雜志要求:
{1}圖表中第一次出現的縮寫詞或樣品代號應在圖注或表注中給出全稱或解釋.圖表應緊隨其在正文中出現的段落之后或之前,不可為了放置圖表而用換行強行斷開段落內文字,也不要集中將圖表排在正文之后。
{2}請勿一稿多投,并應保證對所投稿件擁有合法著作權,因剽竊、抄襲等造成的糾紛,其責任和后果由作者承擔。
{3}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4}要有300字以內的中文摘要和3至5個關鍵詞。
{5}來稿請注明作者工作單位及第一作者職務職稱、性別、學歷、出生年月、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