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犯罪化 法律道德主義 不當 傷害
摘要:犯罪化問題追問刑法的道德界限。自由主義一般將傷害或冒犯作為犯罪化的必要條件,而法律道德主義則主張國家以刑事法律禁止造成損害或冒犯以外后果的行為可以具有道德合法性,若此等行為本身不當或其后果是某種惡。近代對法律道德主義的討論從斯蒂芬對密爾自由學說的批判始,至上世紀六十年代德夫林—哈特論戰成為學術熱點。九十年代以來,以至善主義與報應主義為思想資源,新法律道德主義興起,對傳統自由主義形成挑戰。新世紀以降,對犯罪化的討論逐漸成為英美刑法哲學的熱點,法律道德主義的論證更加精細化,論證形態進一步多樣化,并加強了與部門刑法學的聯系,在刑法哲學領域具有很強影響力。總體而言,在當代犯罪化議題上,法律道德主義成為一種強勢主張。如何兼顧這一議題的部門法維度與哲學維度,并強化不同法系之間的交流,是進一步深化討論需要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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