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法律評論雜志是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主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主辦的一本省級期刊。
浙大法律評論雜志創刊于2016,發行周期為年刊,雜志類別為政法類。
Magazine introduction
《浙大法律評論》創刊以來,本刊堅持“傳播新理念,交流新經驗,于2016年創辦,面向全國發行的政法類學術期刊。《浙大法律評論》雜志以其豐富的內容,融學術性與技術性為一體的特點,獲得了廣大學者的喜愛。
《浙大法律評論》是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主管、主辦的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法類期刊,該雜志主要報道政法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是順應中國法治建設不斷發展和法學研究日益深入的需要而誕生的。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作為國內知名的法學教育和研究機構,擁有豐富的學術資源和優秀的學者群體,為雜志的創辦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顯,法學研究也面臨著新的課題和挑戰。該雜志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旨在搭建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促進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推動法學研究的不斷創新和發展。設有“譯文”“數字法學”和“學術專論”等欄目。“譯文”涉及法學教育、法治理論、社會理論等領域;“數字法學”專欄關注數字時代的法律問題;“學術專論”則涵蓋了中國法治現代化進程中的諸多方面,如“自我東方主義”的形成背景、乞討行為的界定與規制、婦女受教育權利保障、以民國知識人為例對近代空間的研究等。
欄目設置: 譯文 專題:數字法學 學術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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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助聲明,如果文章有資助,則需要列明。作者必須列明所有外部資金來源,并描述資助者或發起人在整個研究過程(從研究設計到論文提交)中所扮演的角色。
{2}本刊只接受word版電子文本。文稿須包括題目、提要、關鍵詞、正文及作者簡介。
{3}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4}數字用法: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5}請在來稿正文前加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至6個關鍵詞,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稱寫成文章結構介紹,并且不得含自我評價,請不要出現“本人”、“本文”等詞起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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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般注釋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碼l、2、3、……,在正文之后寫明“附注”或“注釋”字樣,然后依次寫出對應數碼l、2、3、……和注文,回行時與上一行注文對齊。
{8}來稿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作者簡介、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中圖分類號、主題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
{9}來稿首頁請注明: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10}數字:執行GB/T15835-1995《關于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歷世紀、年代、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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