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地方法治 壓力型體制 回應型 倒逼型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法治'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暴露出了它的問題,那就是未能展現出地方法治發展的理想樣態。囿于我國獨特的壓力型體制,地方法治發展出現了地方政府法治公信力缺失、立法保護地方利益、地方忽視程序法治、地方法治指標考核不良競爭等弊端。因此,亟須轉變地方法治發展方式,逐步消除壓力型體制的弊端,實現地方法治的回應型發展。應從凝聚國家法治與地方法治互動的共識、實現中央與地方關系法治化、培育回應型法治元素、構建回應型評估指標體系等多個層面,構建回應型地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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