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環境保護稅 稅收優惠 稅收公平 環境保護
摘要:環境保護稅中的稅收優惠制度與稅法原則、環境保護原則存在一定的法理沖突,影響了稅收公平,同時也背離了“損害擔責”的環境保護基本理論。具體制度中的農業生產排污、流動污染源排污、污染處理場所達標排污等免征環境保護稅之規定應當予以完善。通過限縮環境保護稅中的稅收優惠適用范圍,加強稅務部門與環保部門的協作,引入公眾參與制度,實現環境保護稅之立法目的,有利于我國稅制改革與生態文明建設。
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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