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環境風險治理 風險建構 科學民主化 公私協力
摘要:隨著風險社會的來臨,環境風險治理成為新課題,這是包括法律、公共機構、社會等使權力具體化的決策過程,且以整合的方式,通過廣泛的行動者和利害關系人處理各種環境問題。論文認為在經濟與科技理性獨大和公眾風險感知對專家知識提出質疑之后,信息扭曲、隱匿和程序參與及正當性不足正成為傳統環境風險管制的最大挑戰。制度邏輯正促使環境風險治理模式發生變革,應充分闡釋環境風險治理的行政權正當性基礎,基于合作國家的行政法治理念,以參與為基礎的公私協力正成為環境風險治理的新模式,新模式是通過廣泛的行動者與利益關系人處理環境問題的協同機制。在治理模式轉型之下,通過提升國家立法主體與行政主體的政策制定能力、市場主體的創新能力、社會主體參與的知識與能力等來形塑環境風險治理的結構。在制度建構上,應當反省長期以來技術與行政官僚的風險治理權威決策體系,在突破公私藩籬的基礎上,推動科學民主化與擴大科學知識審查社群,以“生態現代化”為進路,就各種不同公私協力的類型來做不同的制度設計,通過風險交流與信息透明提升決策效能。其要旨在于,政府、產業和社會基于合作的參與,達成法律與政策目的。總之,在社會轉型及風險多發的時代背景下,環境風險治理應當由傳統的官僚、階層、修補式、個別式、中央集權的命令控制路線,轉變成強調預防、整合、參與、協商與彈性的公私協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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