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書法篆刻 評審辦法 評審流程 評審委員會 草書
摘要: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全國第十二屆書法篆刻展覽第一階段初評、第二階段復評和終評工作在寶雞市圓滿結束。按照《評審辦法》和《評審流程》規定程序,評審委員會分刻字、篆刻、篆書、楷書、隸書、行書、草書七個組別,經過初評、復評和終評兩輪評審,共從五二六二〇件投稿作品中評出終評入圍作品一〇九三件,其中刻字三十五件、篆刻八十五件、篆書九十三件、楷書二五一件、隸書一七件、行書二八五件、草書二二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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