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海洋法學評論雜志是由廈門大學主管,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主辦的一本省級期刊。
中華海洋法學評論雜志創刊于2005,發行周期為季刊,雜志類別為政法類。
Magazine introduction
《中華海洋法學評論》創刊以來,本刊堅持“傳播新理念,交流新經驗,于2005年創辦,面向全國發行的政法類學術期刊。《中華海洋法學評論》雜志以其豐富的內容,融學術性與技術性為一體的特點,獲得了廣大學者的喜愛。
這份雜志由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主管,廈門大學主辦,并得到了大連海事大學海法研究院、香港理工大學董浩云國際海事研究中心、澳門大學法學院以及臺灣師范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等多家知名學術機構的聯合協辦。它的編輯和出版工作由《中華海洋法學評論》編輯部負責,確保在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的辦刊宗旨是“大中華、大海法”,致力于構建一個高水平的海洋法學交流平臺。它力求刊發國內外與海洋法律、海洋政策相關的優秀研究成果,為推動我國海洋相關法律科學與實務運作的研究與發展,以及促進人類更好地認識、利用和保護海洋貢獻力量。為實現這一目標,該雜志鼓勵英文著述,并在同一學術水準下來稿中,優先錄用英文著述。
經過二十年的發展,該雜志已經得到了各界的廣泛認可與重視。其海外訂戶涵蓋了國際海洋法法庭、德國馬普所等國際司法機構和知名研究機構。在國內,它也被多家學術機構認定為內部權威刊物。此外,該雜志還被HeinOnline、北大法寶、超星法源、華藝、萬律、維普、中國知網等國內外知名學術數據庫收錄,進一步提升了其學術影響力和可見度。
欄目設置: 海洋法 海洋法公約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海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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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出至少5個中、英文關鍵詞。中文關鍵詞放在中文摘要后,英文關鍵詞放在英文摘要后,中、英文關鍵詞一一對應。
{2}來稿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對來稿進行刪改,如不同意刪改,請在投稿時注明。
{3}凡在本刊發表,作者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在必要時對所投文稿進行刪改,但不影響作者觀點;如不同意刪改,請在投稿時注明。
{4}注釋一律采用腳注。腳注用小五宋體,包括文獻作者、文獻題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頁碼,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序號標注,每頁單獨編號。
{5}統計處理結果用P<0.05、P<0.01表示,于表(圖)下注明。若有手繪圖,請用繪圖墨水在繪圖紙上繪制,設計要美觀,線條應光滑,尺寸為長14 cm,寬250px。
{6}題目:中文標題一般少于30字,簡短鮮明表明文章研究內容,盡量不用副標題及外文縮寫詞,避免使用非通用縮寫詞、字符等。英文標題應與中文標題一致,并符合英文表達習慣。
{7}課題背景和意義:介紹該課題所在領域的現狀和問題,并說明研究該課題的重要性和意義。基金項目請表述準確且附項目編號。
{8}在稿件末尾,請分行寫明作者真實姓名、郵政地址、郵編、聯系方式(包括電話、手機、QQ、微信等)四項內容,以便于聯系。
{9}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10}參考文獻應為公開出版物。引用文獻須按引用的先后,在正文中有關處用[1],[2]…標明,序號與全文末的參考文獻必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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