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海事仲裁 仲裁協議 仲裁司法審查
摘要: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不斷推進給海事仲裁帶來新的內容,然受限于當前我國海事仲裁的固有理念,海事仲裁還不能很好地適應這種變化。對新類型的海事仲裁協議效力的認定將會遇到新的問題,最終的審查結果與海事實踐及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相悖,不利于海事仲裁和海事行業的發展。作為海事仲裁的支持者和監督者,海事司法在海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中,應及時更新理念,調整思路,努力適應“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需要,充分保障海事仲裁發揮應有的作用。
仲裁研究雜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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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文:要求結構嚴謹,表達簡明,語義確切,論點鮮明,論據充分,引用規范,數據準確。文內標題要簡潔、明確,標題層次不宜過多,可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標號,如“1”“1.1”“1.1.1”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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