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王仁堪 晚清 丹陽教案 教案觀
摘要:晚清循吏王仁堪擔任鎮江知府之初,順利審轉發生在屬縣丹陽的教案。其教案觀主要表現在以下5個方面:仔細偵察、掌握詳情的辦案觀;快速辦理、不留后患的結案觀;善意回護、盡力開脫的愛民觀;嚴查戶口、區分良莠的預防觀;依法傳教、立法為先的法治觀。王仁堪教案觀的形成受時代背景、社會文化、學校教育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鎮江高專學報雜志要求:
{1}務必詳細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歷,單位全稱,職務,職稱,研究方向,學術成就,聯系電話,電子郵箱,聯系地址等。
{2}文題應精練、切題,盡量不用副標題,避免使用代號或不常用縮略語,不使用外文縮寫詞,慎用結論性語句及“…的研究/觀察”等非特定詞。
{3}論文標題應準確、簡明、具體,能概括文章的核心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字。
{4}參考文獻按照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以方括號[1]、 [2]、 [3]連續編碼,統一置于文章末尾。在文中標注時,如果位于句尾,則需要放在句號里面。
{5}摘要應避免用語不規范。摘要中不要出現生冷偏僻、自己杜撰的名詞、術語或符號等。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