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估值報告 并購重組 評估機構
摘要:2014年年底證監會頒布第109號令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正式將估值報告引入并購重組市場,這一制度變遷必然對資本市場產生重要影響。本文利用調查問卷調研并購重組中出具估值報告的動因。研究發現:(1)對于評估機構而言,程序與法規受限因素是影響評估機構出具估值報告的主要動因。項目因素、機構因素、報告差異形式和監管因素也會影響評估機構選擇出具估值報告;(2)對于非評估機構而言,機構因素和監管因素會影響非評估機構出具估值報告;(3)評估機構和非評估機構評估從業人員出具估值報告動因存在一定差異。此外,本文還調研了評估機構由于程序與法規受限因素而出具估值報告的具體情形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進一步研究表明,工作年限和評估師身份對評估從業人員出具估值報告具有重要影響。本文在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估值報告發展、估值執業和行業監管的建議。本文豐富了金融中介判斷、監管套利和并購重組領域的研究,對估值市場健康發展和行業監管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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